各学院:
根据《淮阴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,现启动2017-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。全日制在校本科生,及历届因课程成绩不合格未能毕业、且尚在允许修业年限内的结业生,凡满足《淮阴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》规定的重修条件的学生,均可申请课程重修,未申请重修且获批准的同学不得参加重修学习及考核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重修方式
(一)跟班重修
在本专业培养方案内且本学期开设的课程,需要重修的学生可以在网上选课后跟班重修,所选课程不能与本人课表中已选课程上课时间冲突。跟班重修的学生,参加课程结束后的统一考试。
(二)自学重修
因课表时间冲突等客观原因不能跟班重修的学生,可申请自学重修,经学院审核通过后,办理有关手续,不跟班听课,但须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作业,并参加该门课程所有考核环节,任课教师可根据作业完成及考核情况给予平时成绩,否则,平时成绩以零分计。
(三)编班重修
1.对于部分课程不及格人数达到开班要求的,根据《淮阴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》中有关规定,可单独开设重修班,由开课学院报送编班重修计划,并完成教务管理系统中重修任务录入工作。
2.本学期未开设课程原则上不接受学生重修申请,若有特殊情况,请相关学院提前报送重修计划到教务处备案,教务处无备案的学生重修成绩一律无效。
以上编班重修计划表(样表见附件1)由开课学院于第2周周五(9月15日)前将电子表格通过OA站内信发送至教务处王俊信箱。
二、申请办法及时间安排
(一)本人申请
需要重修的学生于第3周周一(9月18日)前在学院教务办报名,并填写《淮阴师范学院课程重修审批表》,报学院审批。
(二)学院审批
学院于第3周周二(9月19日)前对学生重修资格进行审核。在培养方案规定的修业年限内,重修次数不限,但因旷考或考试违纪、作弊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只在第七或第八学期给予一次重修机会。
每名学生每学期重修课程门数不得超过4门。
对于申请课程提分重修的学生,请各学院充分考虑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后酌情审定,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学生方可进行网上重修选课。
(三)网上选课
1.选课时间:第3周周三至周日(9月20日9:00至9月24日23:00)
2.网上操作步骤:登录“淮阴师范学院选课信息网”(http://202.195.112.186/),仔细阅读选课通知→点击“登录选课”登录选课系统→点击“报名申请”菜单下的“重修报名”→在“课程名称”框中输入重修课程名称(跟班/单开班),点击查询→在相应的重修课程后点击“选课”。
3.特别提醒:
(1)选课应由本人操作,不得请他人或代他人选课,若因请(代)他人选课而造成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。
(2)所选的重修课程代码务必与原课程代码一致。若因培养方案调整等因素,引起课程名称及代码发生变动时,经学院审核、教务处审批后可改选相近课程重修。
(3)重修选课的名额上限以教室座位数为准,先选先得。
三、选课结果确认
选课结果由教务处汇总,于9月25日9:00在教务在线(http://jwc.hytc.edu.cn)通知公告栏公布。如因特殊原因需改动课程,应于9月25日17:30前及时向所在学院申请,逾期不再办理。
四、名单报送
各学院于9月26日上午8:30后打印重修名单,并将本学院审核后的学生重修课程一览表(附件2)和学生重修费用统计表(附件3)电子表和纸质文档(经分管教学院长签名并盖上学院公章)于10:30前送交教务处教学行政科,并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新的学生名单。
五、费用缴纳
重修收费依据《淮阴师范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实施办法(暂行)》实行,每学分80元。根据淮阴师范学院财字〔2015〕05号文件精神及财务处要求,本学期重修费缴纳方式为学生网上自助缴费,请学生根据本学院教务员老师核算的重修费用,于9月27日下午17:30至9月30日下午17:30,登录学校财务处网上自助缴费平台系统http://pay.hytc.edu.cn进行自助缴费,详细操作步骤请学习“学生网上自助缴费平台使用指南”。
六、其他
(一)涉及课程改、补、退及超修情况的,由开课学院或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生填写的《淮阴师范学院课程改、补、退及超修审批表》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调整。
(二)重修学生上课前需到选课课程任课教师处登记注册后方可随班学习。
(三)重修学生从第4周周一(9月25日)起随班上课。
(四)重修课程结业考试不及格不予补考。
(五)教务处于10月10日前根据财务处反馈缴费名单进行审核,最终确定本学期重修学生总名单,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自助缴费的学生,视为自行放弃重修资格。
附件1:2017-2018学年第1学期编班重修计划
附件2:学生重修课程一览表
附件3:学生重修费用统计表
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
2017年9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