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《淮阴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》(淮师办[2018]121号)文件精神,现启动2018~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选课工作。全日制在校本科生,及历届因课程成绩不合格未能毕业、且尚在允许修业年限内的结业生,凡满足文件规定的重修条件的学生,均可申请课程重修,未申请重修同学不得参加选课、参加重修学习及考核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重修方式
(一)跟班重修
在本专业培养方案内且本学期开设的课程,需要重修的学生可以在网上选课后跟班重修,所选课程不能与本人课表中已选课程上课时间冲突。跟班重修的学生,参加课程结束后的统一考试。
(二)自学重修
因课表时间冲突等客观原因不能跟班重修的学生,可申请自学重修,经学院审核通过后,办理有关手续,不跟班听课,但须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作业,并参加该门课程所有考核环节,任课教师可根据作业完成及考核情况给予平时成绩,否则平时成绩以零分计,未取得平时成绩者取消参加该课程结业考试资格。
(三)编班重修
1.对于部分课程不及格人数达到开班要求的,根据《淮阴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》中有关规定,可单独开设重修班,由开课学院报送编班重修计划,并完成教务管理系统中重修任务录入工作。
2.本学期未开设课程,原则上不接受学生重修申请,若有特殊情况,请相关学院提前报送重修计划到教务处备案,教务处无备案的学生重修成绩一律无效。
(四)基于互联网学习平台课程重修
申请以上3种重修方式确有困难的、累计重修课程2门以内的、原则上大四或结业离校的学生,可申请修读基于互联网学习平台课程进行重修。具体申请程序参见《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校际交流课程成绩转换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淮师办[2018]116号)
二、申请办法及时间安排
(一)本人申请
需要重修的学生于第3周周二(9月18日)前在学院教务办报名,并填写《淮阴师范学院课程重修审批表》,报学院审批。
(二)学院审批
学院于第3周周三(9月19日)前对学生重修资格进行审核。在培养方案规定的修业年限内,重修次数不限。对于旷考或考试作弊者,若经教育表现良好,经个人申请、学院审核、学校审批,在大三下学期或大四该门课程可给予一次重修机会。
每名学生每学期重修课程门数一般不得超过4门,特殊情况需个人申请、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重修手续。
对于申请课程提分重修的学生,请各学院充分考虑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后酌情审定,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学生方可进行重修网上选课。
(三)网上选课
1.选课时间:9月20日9:00至9月23日23:00
2.网上操作步骤:登录“淮阴师范学院选课信息网”(http://202.195.112.186/),仔细阅读选课通知→点击“登录选课”登录选课系统→点击“报名申请”菜单下的“重修报名”→在相应的重修课程后点击“选课”。(若是自学重修的学生,需选择“选课自修”标签下的课程)
3.特别提醒:
(1)选课应由本人操作,不得请他人或代他人选课,若因请(代)他人选课而造成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。
(2)所选的重修课程代码务必与原课程代码一致。若因培养方案调整等因素,引起课程名称及代码发生变动时,经学院审核、教务处审批后可改选相近课程重修。
(3)重修选课的名额上限以教室座位数为准,先选先得。
三、选课结果确认
选课结果由教务处汇总,9月27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。如因特殊原因需改动课程,应于9月27日16:00前向所在学院申请,逾期不再办理。
四、名单报送
各学院于9月28日上午8:30后打印重修名单,并将本学院审核后的学生重修课程按附件2表的内容,核算出每位学生的重修费,并将电子表和纸质文档(经分管教学院长签名并盖上学院公章)于11:00前送交教务处教学行政科,同时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新的学生名单。
五、费用缴纳
重修收费依据《淮阴师范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实施办法(暂行)》实行,每学分80元。根据淮阴师范学院财字〔2015〕05号文件精神及财务处要求,本学期重修费缴纳方式为学生网上自助缴费,请学生根据本学院教务员老师核算的重修费用,于9月29日17:30至10月7日17:30,登录学校财务处网上自助缴费平台系统http://pay.hytc.edu.cn进行自助缴费,详细操作步骤可参照“学生网上自助缴费平台使用指南”。
六、其他
(一)涉及课程改、补、退及超修情况的,由开课学院或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生填写的《淮阴师范学院课程改、补、退及超修审批表》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调整。
(二)重修学生上课前需到选课课程任课教师处登记注册后方可随班学习。
(三)重修学生从第4周周二(9月25日)起随班上课。
(四)重修课程结业考试不及格不予补考,只能重修。
(五)教务处于10月9日前根据财务处反馈缴费名单进行审核,最终确定本学期重修学生总名单,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自助缴费的学生,视为自行放弃重修资格。
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
2018年9月13日